合格评估的对象是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的重点是考察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教学管理和基本教学质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学校教学改革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情况。
合格评估的过程,不仅仅是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行鉴定、对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给出诊断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更是高校作为评估主体,秉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评估指标为导向,通过自评与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的过程。